<noframes id="xdh1l"><ins id="xdh1l"><dl id="xdh1l"></dl></ins>
<cite id="xdh1l"></cite>
<var id="xdh1l"><strike id="xdh1l"><listing id="xdh1l"></listing></strike></var>
<var id="xdh1l"></var>
<var id="xdh1l"><strike id="xdh1l"></strike></var>
<var id="xdh1l"></var>
<var id="xdh1l"></var>
<var id="xdh1l"><strike id="xdh1l"></strike></var><var id="xdh1l"></var>
<var id="xdh1l"></var>
<thead id="xdh1l"></thead>
<var id="xdh1l"><strike id="xdh1l"></strike></var> <cite id="xdh1l"><span id="xdh1l"><var id="xdh1l"></var></span></cite>
<menuitem id="xdh1l"><dl id="xdh1l"></dl></menuitem><var id="xdh1l"></var>
<var id="xdh1l"><span id="xdh1l"><thead id="xdh1l"></thead></span></var>
<var id="xdh1l"><strike id="xdh1l"><listing id="xdh1l"></listing></strike></var>
歡迎光臨~南京徐航航空設備有限公司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新聞

行業新聞

避雷針的設計與規范(二)

發布時間:2023-06-26 18:07:46

1687768045179032.jpg

一、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構架、電纜金屬外皮、鋼屋架、鋼窗等較大金屬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風管等金屬物,均應接到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金屬屋面周邊每隔18~24m應采用引下線接地一次。現場澆制的或由預制構件組成的鋼筋混凝土屋面,其鋼筋宜綁扎或焊接成閉合回路,并應每隔18~24m采用引下線接地一次。

二、平行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其凈距小于100mm時應采用金屬線跨接,跨接點的間距不應大于30m;交叉凈距小于100mm時,其交叉處亦應跨接。當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法蘭盤等連接處的過渡電阻大于0.03Ω時,連接處應用金屬線跨接。對有不少于5根螺栓連接的法蘭盤,在非腐蝕環境下,可不跨接。

三、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應和電氣設備接地裝置共用,其工頻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與獨立避雷針、架空避雷線或架空避雷網的接地裝置之間的距離應符合本規范第3.2.1條五款的要求。屋內接地干線與防雷電感應接地裝置的連接,不應少于兩處。第3.2.3條 類防雷建筑物防止雷電波侵人的措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四、架空金屬管造,在進出建筑物處,應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距離建筑物100m內的管道,應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屬支架或鋼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綁扎鋼筋網作為引下線,其鋼筋混凝土基礎宜作為接地裝置。埋地或地溝內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亦應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第3.2.4條當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難以裝設獨立避雷針、架空避雷線、避雷網時,可將避雷針或網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網或由其混合組成的接閃器直接裝在建筑物上,避雷網應按本規范附錄二的規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避雷針應采用避雷帶互相連接。

       2、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并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12m。

       3、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管道應符合本規范第3.2.1條二、三款的要求。

       4、建筑物應裝設均壓環,環間垂直距離不應大于12m,所有引下線、建筑物的金屬結構和金屬設備均應連到環上。均壓環可利用電氣設備的接地干線環路。

       5、防直擊雷的接地裝置應圍繞建筑物敷設成環形接地體,每根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并應和電氣設備接地裝置及所有進人建筑物的金屬管道相連,此接地裝置可兼作防雷電感應之用。

 

第3.2.5條當樹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閃器保護范圍之內時,樹木與建筑物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5rn。

第三節 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3.1條 第二類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的揩施,宜采用裝設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網(帶)或避雷針或由其混合組成的接閃器。避雷網(帶)應按本規范附錄二的規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并應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網格。所有避雷針應采用避雷帶相互連接。

第3.3.2條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風管、煙囪等物體;應按下列方式保護:

一、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等管道應符合本規范第3.2.1條二款的要求。

二、排放無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煙囪,1區、11區和2區爆炸危險環境的自然通風管,裝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本規范第3.2.1條三款所規定的管、閥及煤氣放散管等,其防雷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物體可不裝接閃器,但應和屋面防雷裝置相連;

2.在屋面接閃器保護范圍之外的非金屬物體應裝接閃器,并和屋面防雷裝置相連。

第3.3.3條 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并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18m。當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鋼柱或柱子鋼筋作為引下線時,可按跨度設引下線,但引下線的平均間距不應大于18m。

第3.3.4條 每根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防直擊雷接地宜和防雷電感應、電氣設備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裝置,并宜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I當不共用、不相連時,兩者間在地中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表達式的要求,但不應小于2m:Se2≥0.3KcRI (3.3.4)式中 Se2 — 地中距離(rn)KC — 分流系數,單根引下線應為1,兩根引下線及接閃器不成閉合環的多根引下線應為0. 66接閃器成閉合環或網狀的多根引下線應為0.44 。在共用接地裝置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的情況下接地裝置宜圍繞建筑物敷設成環形接地體。第3.3.5條 利用建筑物的鋼筋作為防雷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687768410781254.jpg

 

新聞中心

聯系我們

聯系人:楊經理

手機:17714306975

電話:17714306975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區弘盛路1號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福利69堂